“一窗式”服务是指税务机关在一个办税服务窗口可以为纳税人办理多项涉税事宜的一种服务方式,即以方便纳税人为目标,适当组合以往分项目单职责窗口的工作内容,实现办税服务厅的“一窗多能”,从而更好地为纳税人创造人文化的办税环境。目前基层分局有条件的均已实现了“一窗式”服务,基本满足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需要,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但由于多方因素的制约,“一窗式”服务仍有不少值得继续完善的空间。
一、“一窗式”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结点的工作流程,不便于“一窗式”服务。根据行政权力的制衡、监督的要求,每个行政岗位往往只能完成工作的一部分,这就形成税务管理中的每一项工作几乎都涉及多个岗位,每个工作岗位仅为一个循环系统中的一个节点,相当多的工作在“一窗式”服务的模式下,仍仅为“受理”、“转交”,未能充分体现“一窗式” 服务模式的方便、快捷、高效的特点。
纳税人的办事习惯,跳过“一窗式”服务。一部分纳税人根据以往的办事经验和习惯,往往习惯于有事就找责任区管理员,他们认为责任区管理员经常打交道,人比较熟,办事可能方便点。而在正常的办事过程,多个岗位间的传递,以及对办事流程的不熟悉,也使纳税人形成了找责任区管理员代办涉税事项,可以少走一些弯路的错觉。
少数责任区管理员的随意受理,影响了“一窗式”服务。少数责任区管理员存在着片面的认识,认为纳税人上门办事,很多事情最终还是要涉及到自己岗位,绕来绕去还是由自己办理,不如直接受理来得爽快。
窗口受理质量存在缺陷,制约了“一窗式”服务。由于 “一窗式”服务要求窗口负责纳税人所有涉税事项的申请受理和转办,因此,在提供全方位服务的过程中,如果对某项工作的要求和标准掌握不准确,就可能给纳税人造成不便,影响纳税人对“一窗式”服务的认同度。
二、问题成因分析
流程设置繁复。过多考虑权力的制衡,往往使工作环节增多,流程拉长,并产生了很多不必要的内部层层签字的现象,使得原本可以在“一窗式” 服务中完成的工作,变成了“受理”、“转交”。
宣传工作不到位。税务部门虽然已有办事流程和服务承诺的公示,但不够明了、详细,部分纳税人并不了解“一窗式” 服务的真正内涵,造成了纳税人有事仍跑前跑后找责任区管理员。
内部人员观念未更新。部分窗口人员和责任区管理员仍沿用老的工作习惯和流程,总觉得原有模式用起来顺手,没有根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重新进行工作定位,也不排除少数税务人员对故有权力的留恋。
窗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窗式”服务,使窗口人员由原先的“一岗一责”变为“一岗多责”,这就要求窗口人员需熟练掌握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能够受理停、复业申请及各类减免税申请,同时还要受理税务行政许可和非税务行政许可中的备案制、备查制、核准制、审批制等工作,并提供业务咨询与纳税辅导。这要求窗口人员除提供优质的服务外还要具备良好、扎实的业务能力,目前部分窗口人员的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满足如此复杂、繁重的工作。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加强宣传。“一窗式”服务作为服务纳税人的一项举措,只有服务对象的积极参与才能真正发挥其效力,因此要通过各种渠道向广大纳税人宣传“一窗式”服务,并通过税务人员的努力工作,及时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交互式的纳税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
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尽可能地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所有工作流程全面公开,并将窗口职能明示,同时完善服务承诺,通过社会力量的监督,促进“一窗式”服务质量的提高。
扩大“一窗式”管理权限。实施“一窗式”征管改革,窗口人员直接为纳税人办理的涉税事宜增多,其权限也必须相应扩大。因此,必须对原有审批流程进行改革。一是压缩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改进审批办法;二是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理谁承担责任,跟踪管理,将权限前移;三是实行定岗定人定责,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到税务咨询等每一项业务,窗口人员在享有处理权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四是实行值班长制,在申报期安排分局长和业务骨干轮流值班,解决纳税人的疑难问题。五是提高窗口人员的业务素质。“一窗式”服务需要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综合掌握整个征收部门乃至全分局的业务及流程,成为多面手,善于处理各项税收业务。六是提高窗口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针对目前部分税务人员在岗位轮换中不愿到窗口工作,窗口工作人员不安心窗口工作的现象,可通过提高岗位等级标准,吸引其它岗位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到窗口工作,同时对窗口的现有人员也能起到稳定作用。七是完善考核和监督机制。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在认真学习操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的基础上,对各岗位重新进行工作定位,强化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对工作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施以重拳,从机制上堵绝受理的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