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志江是个出生在辽宁省北宁市的满族汉子,1991年12月入伍服役,2009年10月转业到陇西县地税局工作。“放下枪杆子,拿起账本子,坚决不当门外汉”,工作性质变了,但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没有变。对于陌生的税收业务工作,不懂就学,不会就问。很快他便熟练的掌握了税收业务操作方法,成为了业务骨干。到地税系统8年来,无论在那个岗位上,他都能够尽快熟悉本职工作。对于在软件上是一个门外汉的他并没有因为这是一个新学科而退让,而是坚持不懈地去探求解决办法,很快成了业务岗位的行家里手。
2014年,新的职能部门监察室空缺人手,县局党组经过研究决定由黄志江担当此重任,负责监察室工作。新的岗位赋予了新的职责,他勇挑重担、从零开始,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修订完善了9项165条同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十余项,把一穷二白的监察室变成各项条款具备、相关制度完善的职能部门。作为监察干部,他始终把廉洁自律作为准绳,时刻提醒自己:管好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
在管理一分局工作期间,针对个体纳税人对税收政策法规的理解能力参差不齐的实际,他总是深入一线,充当税务咨询员和税法宣传员。按照“抓大不放小”的税源管理思路,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切实联手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开拓税源,使个体零散税收实现稳步、大幅度增长。两年来共组织房产税收入200余万元,每年同比增收40%以上。
税务工作任务繁杂。对此,他时刻告诫自己:税收工作无小事、无淡季、无止境,需要精益求精。坚持永远做共产党的一名好兵,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为地税事业发展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