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4日,河北省承德市某县国税局分局长纪某在政府招待所为其儿子举办婚礼,办婚宴39桌,花费38000元。参加婚礼的有纪某老家的亲戚、同学、同事及部分纳税人,共收受礼金83000元,其中收受同事礼金35800元,收受17户纳税人礼金11400元。婚礼过后六七天,纪某怕给人留下口实,便退回送礼金额较多的4户纳税人礼金共6000元。2014年10月,纪某听说有群众举报后,又退回另外4户纳税人礼金2000元。2015年3月10日,承德市国税局监察室根据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纪某向调查组交代,婚礼当天共收受礼金七八万元,礼单未保留。其中有4户纳税人参加婚礼,收受礼金2000元,已退回,并留有收条。2015年8月,市局监察室再次收到举报信,找纪某谈话核实,纪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对照礼单将其余9户纳税人礼金3400元退回。随后,市局监察室与该县纪委成立联合调查组,作进一步核实。在此次调查中,纪某向调查组提供了婚宴礼单,礼单记载共收受亲属、同学、朋友、同事及纳税人礼金79100元;并交代共有17户纳税人送了礼金11400元,其中礼单有记载的12户(金额7500元),没有记载的5户(金额3900元)。
经过调查核实,随礼的17户纳税人均证实是自己听说纪某儿子结婚才赶去送礼,之前并没有接到纪某本人的邀请,送去的礼金也均以现金的形式退回。
纪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儿子婚宴,收受纳税人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且在接受调查过程中隐瞒事实,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承德市国税局决定,给予纪某行政记过处分;对收受同事的礼金35800元交由该县国税局监察室予以全额退回。
【分析点评】婚丧嫁娶,家家户户都会经历,适度操办本无可厚非,但是有的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甚至借机敛财,污染社会风气,影响恶劣,群众形象地称之为“风俗腐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力地遏制了婚丧喜庆操办中的不正之风。因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被处分的干部并不鲜见,给喜庆蒙上阴影,让丧痛雪上加霜。根据中央纪委网站公布数据,2016年度,全国查处大办婚丧喜庆问题5238起,占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总数的12.8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91人,占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总人数的11.28%。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否违规,关键看是否踩了以下三条“红线”:
一是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此类行为无论是否大操大办,也无论是否收送礼金,只要该婚丧喜庆事宜是党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的,都属于违规行为。如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的人力、物力,并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二是借机敛财。主要表现是行为人通过较大规模或者多次请客等形式,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
三是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情形。如操办过程中,干扰和妨碍正常社会秩序,或者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
背离正确价值观、对党规党纪缺乏敬畏,是大操大办依旧不能根除的主观原因。少数税务干部没能严格要求自己,把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长面子、讲排场、找尊严甚至是谋利益的手段。有的心存侥幸,自认“山高皇帝远”,不易被发现,暗地里自行操办不报告;有的自作聪明,分次分批宴请,试图掩人耳目;有的虚假报告,欺骗组织,企图蒙混过关。各级税务机关要强化宣传教育,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打破大操大办陋习,用简约文明、向上向善的生活方式,引领全社会以实际行动移风易俗。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及时提醒干部严格按照相关的纪律规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反规定大操大办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放松管理、包庇迁就、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