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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对专项作业车有何具体规定?

发布日期:2017-11-29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 )第二十六条第(七)款的规定:“专用作业车,是指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特殊工作的车辆。”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第一条的规定:“关于专用作业车的认定
    对于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特殊工作,并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的汽车,应认定为专用作业车,如汽车起重机、消防车、混凝土泵车、清障车、高空作业车、洒水车、扫路车等。以载运人员或货物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如救护车,不属于专用作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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