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一名有着17年党龄的中共党员。回顾27年的工作经历,最大的感受就是亲历了地税事业的蓬勃发展,最大的体会是一个人的成长进步,离不开组织的关心培养,只要勤勤恳恳工作、干干净净做事,组织一定会让他人尽其才。
2004年12月,组织提拔我担任民勤县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13年5月,我调任凉州区地税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在纪检组长岗位上,我始终谨记“纪检组长同级监督绝不能当‘老好人’、绝不能当‘聋子的耳朵’、绝不能当监督工作的‘门外汉’、绝不能当执纪问责的‘软骨头’”的要求,对人对事一视同仁,“一个锅不做两样饭”,2013-2015年凉州区地税局连续3年在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中名列第一。
作为纪检组长,我常常对身边的纪检监察干部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先正己”方能“正他人”。记得有一位关系很好的老同学来找我,说是为我祝贺,寒暄中似乎有其他事,但欲言又止。我告诉他:“既然是老同学,其他的事好说,徇情让税的事最好不要说”。果然,事后我了解到,这个同学的亲戚在城区开了个餐厅,想找我说说情,少定点税。几年来,这样的事情不知遇到过多少次,我觉得即使得罪亲友,也不能得罪肩上的这份职责,在权与法、情与理、是与非面前,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2015年我局获得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区局党风廉政建设连续多年在区委考核中获得“好”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