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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税局多措并举实践“四种形态”提高监督执纪水平

作者: 省纪委派驻省地税局纪检组 殷振龙 发布日期:2016-12-07 浏览次数: 字号:[ ]

  省地税局党组和省纪委派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着力提高践行“四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近两年,共查办案件77起,处分干部10人,其中:重处分3人,轻处分7人。
  在具体的执纪监督工作中,以落实“第一种形态”为重点,坚持抓早抓小,对一般性问题,采取日常谈话的方式解决,对违纪或失责行为轻微未达到纪律处分程度的,采取提醒谈话、告诫谈话和诫勉谈话解决,切实将各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了萌芽状态,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近两年,共开展提醒谈话10人次、告诫谈话14人次、诫勉谈话30人次。同时,严把纪律标尺,不断创建监督手段,以巡察、“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为重点,准确把握和运用后三种形态,切实加大各类问题线索的处理力度,近两年,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5起,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7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问题线索3起,给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3人。
  通过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既达到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又实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标,有效避免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情况的出现,真正在落实“四种形态”中彰显了对干部队伍的严管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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