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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地税系统为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456.89万元




全省地税系统为小型微利企业减免

企业所得税1456.89万元

  2014年,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再次扩大范围,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发挥小型微利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了扶持小型微利发展,各级地税机关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从上到下层层传导压力,下大力气抓好抓实,不折不扣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据统计,截止2014年12月底,全省地税系统管辖的小型微利企业共有17588户,盈利企业7174,实际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7152户,受惠面达99.69%,全年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456.89万元。其中:查账征收盈利企业3037户,减免企业所得税648.72万元;核定征收盈利企业4234户,减免企业所得税808.17万元,给纳税人带来了税收减免的及时雨。

  (一)加强政策宣传,拓宽服务渠道。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充分利用现有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各类媒介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相关办税流程、申报要求、管理方式,通过个性辅导、逐户落实等方式提高税收优惠政策在纳税人中的知晓度。

  (二)加强服务,提高小型微利企业管理质效。我们把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规定,实施集约化、“一窗式”服务,优化办税流程,合并办税手续;凡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再需要到地税机关办理优惠备案手续。切实解决小型微利企业“多头跑”和“重复报”的问题,缩短办税时间。

  (三)跟踪督查小型微利企业税收政策落实效果。牢固树立“不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理念,通过专项调研、执法检查、综合督查等方式,建立健全小型微利基本信息户册,主动了解和收集纳税人在享受优惠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小型微利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临界点小规模企业的监控管理力度,及时将可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登记入册,对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享受优惠条件的企业及时清除出册,加强对小型微利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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