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65.net联村联户为民
富民行动实施方案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此项行动扎实、有序、高效开展,现制定36365.net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实施方案。
一、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重大意义
省委决定在全省广泛深入地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这是坚持科学发展、履行执政为民、实现富民兴陇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强化“三农”工作、推进扶贫开发、实现我省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进机关干部作风、锻炼培养干部的一次重大探索,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农村和谐稳定发展的一项重大实践。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地积极参与到这项推动甘肃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
二、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联村联户为载体,以为民富民为目的,转作风、炼干部,抓基层、强基础,办实事、解难题,使广大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党群干群关系更密切、扶贫开发更有效、基层基础更牢固、社会建设更和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基本原则
1、三级联动。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税局广泛动员,明确责任,全部行动。
2、双重管理。凡未涉及省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第一批下达联系任务的兰州、嘉峪关、酒泉、张掖、金昌及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按照就地就近的要求,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凡涉及第一批下达联系任务的其他9市州地税局,以系统管理为主开展行动,形式可灵活多样。数据资料、工作总结等按照“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分别向当地双联办和省局汇总报告。
3、全面覆盖。各级地税部门、在册在岗的所有干部都要参与此次行动,做到单位有村、个人有户,要对所联系的贫困村、特困户实行全覆盖。
4、实事求是。各级地税部门和广大干部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正确把握可能与需要、深度与广度、税收工作与“双联”工作的关系,做到因村因户制宜,尽心尽力而为。
四、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主要任务
1、宣传政策。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协调、督促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得到深入贯彻落实。
2、反映民意。认真听取群众意愿和诉求,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及对党和政府的意见建议。反映群众的各种呼声,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3、促进发展。指导、协调和督促各类发展规划和开发项目的实施。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为农村群众提供知识、技术、信息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增收致富能力。重点帮助贫困村和特困户分析贫困原因,找准脱贫路子。
4、疏导情绪。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好调查研究和法律法规及政策解释,协助当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探索畅通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社会管理能力的新途径和新办法。
5、强基固本。指导基层加强党建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帮助村“两委”班子提高工作创新能力、领导发展能力、凝聚群众能力、致富带富能力和维护稳定能力。
6、推广典型。发现、总结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以多种方式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五、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工作重点
结合工作实际,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全省地税系统要牢牢把握两个重点:一是促进发展,二是锻炼队伍。在行动中,要关注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紧迫的现实问题,包括吃水、用电、打电话、看电视、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敬老院、幼儿园、农家书屋等社会公共设施建设;要从农村长远发展、农民长期脱贫致富出发,帮助寻找生产发展,生活致富的路子、项目、技能。绝不能让一个家庭因贫困而生活不下去,绝不能让一个儿童因贫困而失学,绝不能让一个人因贫困而看不起病,是这次行动的最基本任务。通过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开展,形成全省地税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良好风尚,把增进人民富裕作为最大目的追求和价值取向,感知、感受、感觉和感想群众所思、所盼,在作风上更贴近群众,在行动上服务群众;通过本次行动,使机关干部综合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地税部门及工作人员形象得到大幅提升。
六、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联系对象和联系方法
省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下达给地税系统的联系对象分布在9个市州、22个贫困县的52个行政村,具体联系方法是:
1、领导包片。省局9名地级干部每人包抓一个市、州。
2、单位联村。接受第一批联系任务的22个县地税局分别为52个贫困村的联系单位。
3、个人联户。在所确定的贫困村中,地厅级干部每人联系特困户不少于3户,县处级干部每人联系户不少于2户,其它干部每人联系户不少于1户。
4、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按照一次确定联系对象、分期分批进村入户的办法进行,保持全年联系工作长流水、不间断,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5、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要坚持“两个依托”、“三个结合、两个为主”。依托当地村委会、乡镇党委政府,依托县级地税局开展“双联”工作;做到“输血”与“造血”相结合、以“造血”为主,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以扶志为主,联村联户促发展与当地整体扶贫开发相结合,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小后大,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有重点地开展。
6、建立省市县三级地税部门“双联”帮扶基金。着力解决贫困村、特困户吃水、用电、交通等事关民生改善,事关农村长远发展、事关农民脱贫致富的最直接、最紧迫的现实问题。“双联”帮扶基金由各级计划财务部门统筹统管、专款专用。
七、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任务分解
1、第一阶段。在全系统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领会精神实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靠实工作责任。
2、第二阶段。省市县三级地税局与当地党委汇报联系,衔接任务,确定村户;对联系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吃透情况,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
3、第三阶段。省市县三级地税局分别制定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方案,做到村定、户定、人定、方案定;做到年有工作目标计划,月有具体工作安排。
4、第四阶段。分批有序进村入户,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进入常态化。一是省市县地税干部第一次分批入户,由联系人向各自联系户发放《民情连心卡》,一户一卡,向村户公开自己的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不在村里工作时便于与群众联系沟通,建立双方都认同、方便快捷的双向联系方式和机制。按照联村单位一年进村不少于四次、累计时间不少于一个月,联户干部一年入户不少于两次、累计时间不少于一周的规定要求,各级地税部门合理调配,统筹解决联系村、联系户的困难;地税干部分批分次入户,与联系群众结对子、攀亲戚,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心连心感受群众冷暖、实打实解决群众困难。二是以村为单位,负责建立健全联村联户台帐,要对村户基础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记录在案,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工作实。三是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由小到达、稳步推进的办法,依托当地村委会、乡镇党委政府开展实实在在的帮扶工作。
5、第五阶段。检查验收、总结考核全系统年度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研究制定下一年度行动计划。
八、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工作要求
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任务重、要求高。为了体现全覆盖、体现大规模、体现综合性、体现长效化,具体要求是: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省地税局成立全省地税系统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领导小组,由省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省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基层工作处,选派工作人员,承办日常工作。市县地税机关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抓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谋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推动落实。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请示汇报,切实做到思想不麻痹,认识不模糊,行动不迟缓,工作不拖拉。
2、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方式方法。全省地域辽阔,县情、村情以及户与户的实情千差万别,群众的实际需求、致富途径各不相同。在行动中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乱下结论、乱出主意、乱提建议;不能随意许愿、大包大揽;不能贪功图快、急于求成;不能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确保这次行动实实在在的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要与“百名局长下基层、争先创优解难题”活动相结合、要与做好税收中心工作相结合,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3、强化督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全省地税系统各级协调推动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加强行动的管理,确保联系工作均衡、持续和有序进出,防止“一哄而下、一哄而回”,切忌图形式、走过场。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做到月报告、季调度、年总结,及时查找和发现问题,通报和调度相关工作,总结和提炼先进经验。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督促提高。
4、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是一项全省性、全局性、全民性的工作,是一项思想性、政治性、群众性很强的行动,各级地税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切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行动和谐高效开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网络、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以及编印简报、信息报送等多种形式,及时跟进,加强引导,打造舆论宣传声势,努力扩大行动影响。
5、严明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全省地税系统和广大地税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委提出的“三防止”、“八不准”。防止增加基层负担、防止形式主义、防止弄虚作假;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和土特产,不准参与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包办代替基层组织的正常工作,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有违当地风俗习惯的事情,不准干扰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准搞层层陪同和迎来送往,自觉维护领导干部、税务机关和文明行业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