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繁体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宣传 >> 文明创建 >> 相关制度
36365.net关于印发《2012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14 浏览次数: 字号:[ ]

 

36365.net文件

 

甘地税发〔2012〕47号



36365.net关于印发

《2012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2012年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现将《36365.net2012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36365.net2012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各级地税机关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的目标,不断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是第一要务,不断深化队伍建设是第一责任,全力服务转型跨越是第一目标”的工作思路,在巩固和保持现有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载体、夯实基础、丰富内容、强化责任,认真做好2012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努力把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转变为“聚财卫国、收税为民”的思想动力,转变为引领文明风尚的实际行动,转变为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贯彻落实“十个坚定不移”的工作重点上来,以完成全年税收工作任务为抓手,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着力提升干部现代文明素质,为实现地税工作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精神支撑。

       二、创建目标

        通过不断深化、细化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创建成果,完善创建措施,创新创建载体,拓建创建思路,努力形成省、市(州)、县(区)三级联动的良好格局,着力实现创建目标,达到共同提升。

        2012年底,全系统力争有5个市(州)、县(区)局以上单位成功创建省级“标兵单位”;力争有8个市(州)、县(区)局以上单位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12个县(区)局成功创建省级“先进单位”。

        三、创建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市州地税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做到创建工作有长远目标和具体规划、有工作机构和硬件保障、有活动载体和行业特色、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有落实举措和工作实效。

        2.点面结合,突出重点。严格按照省委下发的精神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和测评实施细则,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的原则,加强重点指导,把单位创建工作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要与税收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二要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结合起来,坚决按照省委和省局的总体部署,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三要与 “百名局长下基层,创先争优解难题”活动结合起来,把此项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四要与学习雷锋精神结合起来,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做好人好事转变成为一种风尚,一种好习惯、好作风。五要与队伍建设、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3.分类指导,全面推进。通过深入调研,了解掌握本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重点加以指导和推进。要按照层级制和     

属地管理原则,把创建工作的立足点和落脚点放在创建工作薄弱单位和环节,着力发现和树立一批新典型,提出分级、分期创建规划,形成后续储备力量,为下一阶段申报全国和省级各类文明单位打牢坚实基础,形成全系统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4.宣传引导,典型推广。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动员干部群众广泛参与,提高他们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全国各类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文明单位要主动出击,带头宣传,在报刊、电视、电台上见文字、见图片、见影像、见声音,扩大社会知名度,发挥示范引导力,促进创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5、抓好协调,形成合力。一是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与各级文明办的联系与协调,积极争取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的支持、指导与帮助,及时发现和解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的新问题,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二是健全文明创建的监督考评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开办税程序和各项服务承诺,建立特邀监察员和行风监督员队伍,虚心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树立地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三是要建立健全各级党组定期议事制度和检查考评制度。不断提高指导、协调、组织、督查精神文明建设的能力,确保在完成税收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在精神文明建设上有新的突破、在创建活动上有新的举措、在推进工作上有新的成效。

 

 

抄送:省局各领导、副巡视员、局长助理、总经济师

36365.net办公室         2012 4月18日印发

打字:计琦 校对:基层工作处 胡志高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信息来源注明甘肃各级地税部门网站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甘肃各级地税部门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同意不得转载使用。经同意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信息来源未注明甘肃各级地税部门网站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要注明其实际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为甘肃各级地税部门网站,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